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家具标委会〔2021〕32号
关于推荐2021年度全国家具标准化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家具标准化先进典型在全国家具行业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具标委会)拟在第三届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上表彰一批积极从事家具行业标准化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按以下规定积极推荐申报:
一、推荐范围
(一)先进集体征集范围
1、家具标委会全体委员单位、观察员单位;
2、国家家具实验室(检测中心);
3、地方家具行业协会;
4、各相关部门及企业(家具产业集群)。
(二)先进工作者征集范围
1、家具标委会全体委员、观察员、秘书处人员;
2、国家家具实验室(检测中心)从事家具标准化的人员;
3、地方家具行业协会从事家具标准化工作的人员;
4、各相关部门及企业中从事家具标准化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标准化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积极提出符合家具行业发展需要的新标准项目、回复标准征求意见、参加标准审查和复审、承担标准技术验证试验或提供试验样品、参加标准咨询意见讨论等;
2、积极承办、协办家具标准技术研讨、审查、宣贯等标准化会议;
3、积极承担国际、国内家具标准的起草,标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承担项目较多的单位优先;
4、积极承担家具标准宣贯培训,组织产业集群学习、为家具企业和用户提供家具标准宣贯、咨询服务,提升标准使用效益的单位优先;
5、在家具标准体系研究、国家和地方标准公益性科研项目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优先。
(二)标准化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提出的新标准项目获立项、积极回复标准征求意见、参加标准审查和复审、承担标准技术验证试验、参加标准咨询意见讨论等;
2、进企业、进社区或组织产业集群开展家具标准宣贯、培训、咨询等工作;
3、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承担家具标准体系研究、国家和地方标准公益性等科研项目和发表家具标准解读的论文作者优先;
5、对标准项目提出建议和意见较多者、担任标准审定工作组组长、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起草人、牵头承担项目较多者优先。
三、推荐程序
1、本次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及自荐两种方式,推荐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材料报送至家具标委会秘书处;
2、家具标委会秘书处统一汇总推荐材料后,将按评选条件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经主任委员审核批准后在网上公示,在“全国家具行业标准化工作会议暨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0)第三届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上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评选数量
1、家具标委会标准化先进集体10家;
2、家具标委会标准化先进工作者10人。
五、其它事项
1、本次推荐工作截至日期为2021年10月18日;
2、家具标委会秘书处联系人:石钰婷、谢明君、王红强;
联系电话:021-54336510、021-54336387、0757-22808849;
传真号码:021-54336387、0757-22802847;
电子邮箱:sactc480@126.com;
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900号5号楼307室 。
附件:2021年度家具标委会标准化先进集体推荐表
2021年度家具标委会标准化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